南宁失业金领取条件

  南宁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南宁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

  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