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区工作者有产假吗

  有产假;

  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

  ❶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❷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❸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❺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