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登记未满半年能办理居住证吗?
能。申报登记未满半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办理申领居住证明业务:
1、仍在租赁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南宁市房产部门出具)的原件复核。
2、属自有房产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可不受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提供其中之一:
(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2)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记载个人信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4)拆迁回建协议
(5)危旧房(改住房)协议(合同)等单位分房证明
(6)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单位可重复使用首次办理材料复印件)和购房(租房)合同的小产权房
(7)军区部队制发的军区房屋所有权证或军区房屋购房合同相关材料原件复核。
(8)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的相关文件
(直系亲属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儿媳、女婿;直系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材料)
3、 在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或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原件。
4、仍在经营期限内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副本原件复核。
5、缴纳有南宁市社保或广西自治区社保(单位、公司在南宁)社保。提供至少近一个月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6、在职人员,提供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7、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材料。
8、经设区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注:本人及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可不受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直系亲属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儿媳、女婿;直系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材料)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I )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一张一寸免冠白底彩照
(3)填写《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实际居住已满半年但未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口,可提供承诺实际居住已满半年的声明直接申领居住证。
提供材料:
(l)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张一寸免冠白底彩照
(3)填写《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5)个人声明
(直系亲属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儿媳、女婿;直系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