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特殊药品待遇资格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待遇申表》原件1份;
3.近两年病历资料(可提供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门诊病历,必须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有确诊意义的检查资料(按申请的药品类别提供相关疾病有确诊意义的检查报告如病理诊断、免疫组化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等),验原件。
温馨提示:
取得特殊药品待遇后应定期到专科医师处复查评估治疗效果,如第二年仍需要继续使用特殊药品的,应重新填写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进行特殊药品待遇资格年审,待遇资格一年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