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租房落户迁出政策

  济南租房落户迁出政策:

  市外及三县按租房落户迁入长清区、章丘区落户满2年的常住户口居民,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在居住地落户。

  该区域原常住户口居民,及按市外迁入办理人才、居住就业、政策落户、亲属投靠类落户的,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不受2年限制。

  ★鼓励落户区域可办理派出所包括:

  ❶天桥分局(大桥派出所、桑梓店派出所)

  ❷历城分局(王舍人派出所、鲍山派出所、郭店派出所、唐冶派出所、港沟派出所、彩石派出所、董家派出所、唐王派出所)

  ❸高新分局(孙村派出所、巨野河派出所、出口加工区派出所、遥墙派出所、临港派出所)、

  ❹鲍山分局(生活区派出所);

  ★放开落户区域可办理派出所包括:长清分局全部派出所、章丘分局全部派出所。

  自身条件:

  ❶鼓励落户区条件:在老城区的鼓励落户区域,若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鼓励落户区落户。

  ❷放开落户区条件:在长清区、章丘区街道和其他建制镇的城区镇区范围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房东及房屋条件:

  ❶房东:房屋所有权人(房东)的同意落户协议证明、租赁房屋的业主还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房屋租赁证》。

  ❷房屋:房子上没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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