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原件1份;

  2、填写承诺书;

  3、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支取的,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验原件。

  申请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申请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拓展:恢复养老保险待遇办理材料

  1.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续发的,提供:

  (1)《南宁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停续发变动情况表》,原件1份;

  (2)因刑满释放及监外执行申报续发的,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或监外执行的法律文书,验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续发的,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原件1份;

  (2)刑事判决书或监察部门的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3)失踪人员重新出现的,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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