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怎么办理?
申请条件: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失效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补办的;越方边境地区人员入境到本自治区边境地区的;越方边境地区人员前往本自治区边境地区以外的地区。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2、其他尚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3、外国主官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并翻译成中文。
4、有关证明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5、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6、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非必选项);
7、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住宿的,应向所在旅馆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临时住宿信息。
8、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失效证件以及代替护照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办结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工作日
办理地点: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A座;
武鸣区办证点: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解放街209号。
横县办证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马山县办证点: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198号;
上林县办证点:上林县明山大道路尾与明亮进城大道交汇处上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隆安县办证点:隆安县城厢镇城蝶路201号;
宾阳县办证点: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