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一)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个人办理: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

  ①受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二)办理转移单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办事时间:

  工作日对外办事窗口(不含东盟管理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东盟管理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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