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一)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个人办理: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
①受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二)办理转移单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办事时间:
工作日对外办事窗口(不含东盟管理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东盟管理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