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车辆转入流程

  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的办理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转籍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表(由交警部门打印后签名),交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在转入地申请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五)属于机动车为2人以上共有,还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需要夫妻双方到转入地车管所现场办理,由新车主信息进行预约。

  (六)属于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籍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的办理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转籍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表(由交警部门打印后签名),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待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受理后,持受理凭证,按本指引第二条规定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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