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关区台湾通应邀签办理条件

  长春台湾通行证应邀签注办理条件如下: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的人员。

  长春台湾通行证应邀签注办理材料:

  ⑴提交居民身份证;

  ⑵有效的台湾通行证;

  ⑶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⑷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持“赴台批件”,免交单位同意函);

  ⑸持外地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⑹可由组团单位工作人员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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